律师业务收费标准
一、代理一审案件
1、代理刑事案件
①黔东南州内案件:侦查及起诉阶段(含检察院自侦),代理费2000—5000元,市内交通、通讯、复印、打印、误餐等工作费用200元;审判阶段代理费1500—10000元,市内交通、通讯、复印、打印、误餐等工作费用200元。律师如需到外地出差,差旅费(车船、餐饮、住宿)等实报实销。
如上述两个阶段一次性委托,代理费3000—12000元,市内交通、通讯、复印、打印、误餐等工作费用400元。
②外地刑事案件,侦查及起诉阶段(含检察院自侦),代理费不低于2500元;审判阶段代理费不低于2000元。另收异地办案工作费用每位律师500元,差旅费等实报实销。
如上述两个阶段一次性委托,代理费3500—15000元。另收异地办案工作费用每位律师500元,差旅费等实报实销。
③办案所需其他费用(翻译费、查询费、鉴定费、公证费以及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)实报实销。
2、代理民商、行政案件
①代理费:
A、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案件:
黔东南州内普通民商案件,代理费不低于2000元;外地普通民商案件,代理费不低于3000元。
黔东南州内知识产权案件,代理费不低于5000元;外地知识产权案件,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。
黔东南州内行政案件,代理费不低于2000元;外地行政案件,代理费不低于5000元。
B、涉及财产标的的民商、行政案件,根据争议标的按照下表分段计算收取代理费,但最低不低于上述A类案件(不涉及财产标的案件)的收费标准。
争议标的 代理费
10万元以下部分 争议标的的5%
10万—50万元部分 争议标的的4%
50万—100万元部分 争议标的的3%
100万—500万元部分 争议标的的2%
500万—1000万元部分 争议标的的1%
1000万元以上部分 争议标的的0.5%
②办案工作费用:
A、办案所需的交通、通讯、复印、打印、误餐等工作费用实行包干制,按以下标准收取:
a.凯里市内案件人民币200—600元整(如需要去外地出差,费用实报实销);
b.除凯里市外黔东南州境内案件人民币300—800元整(如需要去外地出差,费用实报实销);
c.外地案件差旅费实报实销,另收异地办案费每位律师500元整。
B、办案所需其他费用(翻译费、查询费、鉴定费、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)实报实销。
二、代理二审案件
1、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,其他办案工作费用不变。
2、曾代理一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/2收取,其他办案费用不变。
3、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二审标准的1/2收取,其他办案费用不变。
三、代理再审(申诉)案件
代理费按以下阶段收取,其他办案费用与一审案件标准相同。
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,先收取1000元代理费;
人民法院决定立案时,再收取1000元代理费;
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时,再按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;
四、代理执行案件
1、未曾代理一、二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,其他办案费用不变。
2、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标准的1/2收取,其他办案费用不变。
五、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
1、审查、起草、修改合同、章程、代理商品房买卖、出具律师函、出具法律意见书、参加项目谈判、律师见证、资信调查
①审查、起草、修改合同、章程、代理商品房买卖、律师见证、出具律师函,按合同标的分段计算收费,但每件(次)不低于1000元。
合同标的 律师费
100万元以下部分 0.3%
100万元—1000万元部分 0.2%
1000万元加5000万元以上部分的 0.1%
5000万元以上 0.05%
②出具法律意见书、参加项目谈判、资信调查,按所涉及的财产标的收费,但最低不低于1000元。
财产标的 律师费
100万元以下部分 1%
100万元—1000万元部分 0.8%
1000万元加5000万元以上部分的 0.5%
5000万元以上 0.3%
③经协商,也可按律师服务时间收费,100-1000元/小时。
2、公司、企业设立
按注册资本金额的以下比例收取代理费——
注册资本金额 律师费
100万元以下 10000元
100万元—500万元 50000元
500万元—1000万元 100000元
1000万元—5000万元 150000元
5000万元以上 200000元
3、企业改制、破产
按所涉及金额的以下比例分段收取代理费
涉及金额 律师费
500万元以下部分 10万元
500万元—1000万元部分 1.5%
1000万元—5000万元部分 1%
5000万元—1亿元 0.5%
1亿元以上 0.1%
以上部分
4、股权转让
按企业改制收费标准的1/5收取。
5、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顾问
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‰--8‰收取。
7、担任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
担任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收费每年不低于5000元,视单位规模协商收费。代理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诉讼、仲裁案件及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时,代理费按正常收费标准的80%收取。
8、聘请私人律师
每年律师费1000元。
9、以上非诉讼业务所需相关费用(交通费、翻译费、查询费、复印费、打印费、鉴定费、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)实行实报实销。
六、法律咨询
每小时50元,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。
七、代书法律事务文书
每件收费200—500元。
八、代理涉外案件
涉外(含涉港、澳、台)的案件收费最低不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二倍。
[以上标准如有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]